本网站的产品专门针对机构投资者; 也不允许向私人投资者分配。
本概述并不构成投资经纪或投资建议、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构成有关购买或出售上市投资基金股份的要约或要约请求。仅构成上市投资基金的法律要求的销售文件是相关的。 只能根据合法销售文件购买股份,这些文件可通过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从d.i.i. Investment GmbH 获取。 这些销售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 KAGB 第 307 条规定的信息文件,其中包含有关现有基金产品的信息,特别是有关风险、结构、任何分配限制和相关税务事项的信息,以及(如果适用)所谓的“关键投资者信息”。 该信息不能取代根据投资者的个人情况(考虑到其财务、税务和法律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和/或税务建议。
请注意,过去的表现并不是未来表现的可靠指标。
d.i.i. Investment GmbH,截至:2023 年 8 月
风险信息
投资者根据合同协议框架内的参与额度参与投资公司的资产和业绩(损益)。 投资于投资公司不仅涉及以支出形式获得收入的机会,还涉及损失的风险。 以下风险可能会影响投资基金的业绩,从而影响投资者的业绩。
所描述的风险可以单独发生或累积发生。 如果出现负面发展,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部分或完全错过预期支出,并部分或完全损失其出资。
投资者的最大风险包括其资本投入的完全损失,加上额外费用的浪费,以及由于纳税而导致的其他资产的额外风险,以及利息、补偿和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投资公司、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因可能已达成的投资公司股份的任何个人外部融资而承担的付款义务。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不抵债。
负面业绩风险)市场风险)
除了公共另类投资基金资产市场价值波动带来的风险外,还存在与房地产所有权相关的特殊风险。 这包括空置、租金拖欠和租金损失,这些可能是由于位置质量或租户信誉的变化等原因造成的。 这可能会导致财产价值下降。
位置质量的变化可能会导致该位置不再适合所选用途。 建筑物的状况可能需要并不总是可预测的维护费用(请参阅有关运营风险的注释)。 税法可能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财产收入。
信用风险
AIF 部分通过借入资金为该房产提供资金。 无论 AIF 的收入状况如何,都必须提供外部融资服务。 如果公司无法完全履行长期债务融资的义务,例如利息和还款,可能会导致付款受阻。 此外,融资银行有权要求进一步提供标准银行担保或终止贷款并使其到期,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通过外部融资,如果业绩为正,AIF 的盈利能力就会增加;如果业绩为负,持续的利息和还款要求意味着 AIF 的股本用得更快(“杠杆效应”)。
破产风险、缺乏存款保险
AIF 可能会资不抵债或过度负债。 收入低于预期和/或费用高于预期可能会导致投资公司出现流动性瓶颈和支付困难,甚至破产,因为 AIF 不属于存款保护制度。
交易对手风险
如果有限合伙资本无法配售且配售担保人不履行配售担保义务,则AIF存在提前清算甚至破产的风险。
履行租赁协议义务、租金收入(租户破产)以及后续租金和可能的空缺都存在风险。
还存在以下风险:由于财产缺陷或对环境和/或周围环境的外部影响以及庭外或庭内的原因,一名或多名租户可能主张租金减免或保留权或完全终止租赁协议这方面可能会产生争议。
存在投资性房地产在移交时尚未准备好验收、因此购买合同无法按时完成的风险。 此外,还存在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风险。 这可能导致 AIF 逆转。
运营和税务风险
房地产特有的风险,例如不可预见的建筑缺陷和场地污染,可能会导致房产价值下降。
利益冲突(例如,由于 KVG 与投资公司以及股东和外包公司之间的资本和人员联系)可能会导致对投资者不利的决策。
关键人员(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成员和/或 KVG 的关键员工)可能缺席或无法完全正确地履行其职责。
德国税收、法律和/或监管框架的变化(也可能具有追溯力)以及不可预见的实际发展可能会对投资基金的盈利状况或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股东风险
此优惠是一项长期创业投资。 投资公司期限(包括任何延期)期间股份的赎回或普通终止不包括在内。 股份的转让或其他处置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除其他外,还需要管理合伙人的同意。 投资公司的股份出售没有受监管的市场; 因此,只有通过二级市场(如果存在)才能出售股份。
投资者最初只能通过受托人作为委托人间接参与; 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商业登记处记录的责任金额(有限合伙人出资的1%)直接对AIF的债权人承担责任。
如果投资者已存入至少该责任金额的存款,则排除个人责任。
如果投资公司向投资者支付了相应利润未涵盖的款项,导致投资者的出资额低于商业登记簿记录的责任金额,则投资者的责任可以恢复。
如果投资者收到的付款未包含在 AIF 的相应利润中,则投资者还存在对 AIF 承担责任的风险,从而导致 AIF 的个人责任合伙人资本不足(“内部合伙人”)。责任”)。 内部责任并不限于商业登记簿中记载的责任金额。
投资者没有义务提供额外的出资,也不能通过股东决议来证明其合理性。
投资者承担 AIF 资不抵债的风险。 通过购买投资公司的股份,投资者做出了长期承诺。 因此,他应该在投资决策中考虑所有可能的风险。
目前还无法对这些问题做出充分、结论性的解释。 对风险的详细描述只能在招股说明书第五章“风险信息”中找到。
与 ESG 标准相关的法律状况发生变化的风险:
关于将ESG标准纳入AIF的投资策略,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状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这尤其适用于可持续投资的监管框架,该框架主要源自法规 (EU) 2019/2088(“披露法规”)。 披露条例包含各种透明度要求。
进一步的细节目前正在由立法机关确定,尚未在销售招股说明书中考虑。 由于新的法律要求,AIF的投资策略可能需要调整。 不排除由于法律要求的变化,AIF不符合或不再符合《信息披露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所谓ESG策略产品的要求。